自作孽,不可活!
王家僅存的一點希望,被王弘銘徹底斷送。
雖然林海不過是執法隊的隊長,但背靠商會,職位不高卻握着實權。
林州市的富商巨賈,誰見了不得點頭哈腰,滿臉堆笑的奉承。
王弘銘倒好,仗着是省城的大家族,張口閉口的威脅,以為能夠像捏軟柿子一樣,随意将林海搓圓或者踩扁。
似乎忘了林州市是誰的地盤。
憑着已有的罪狀,林海有一萬種方法實施報複。
徐婉控訴王弘銘等人綁架,對他來說無異于錦上添花。
“小楊,錄口供!”
吩咐小楊的同時,林海看着徐婉,說道:“姑娘,有話慢慢說,我會替你做主。”
罪名,越多越好。
最好能夠讓王弘銘等人牢底坐穿,看他還如何東山再起展開報複。
“昨日黃昏時分,我替母親交了手術費,離開醫院準備回家,等公交車的時候突然有輛面包車停在面前,緊接着下來兩名壯漢将我強行掠走,說什麼拿我當誘餌,還說事成之後要我淪為王少爺的玩物。”
整理了一下思緒,徐婉将事發經過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直到此刻她仍然心有餘悸。
要不是陳川出手相救,很難想象她的下場會有多凄慘。
“光天化日之下綁架妙齡少女,這是對律法的踐踏,王家膽大包天,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難書。”
怒容滿面的林海眼神冰冷,說道:“好你王弘銘,人幹的事沒你的份,為非作歹你倒是挺在行。善惡到頭終有報,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場,是你咎由自取。”
嫉惡如仇,完全不存在。
其中多少參雜了一些個人恩怨。
逮捕令是上面簽發,林海一開始并未想過要假公濟私。
在遭到威脅後,情況就變得不一樣了。
于公于私,林海都會盡可能的讓王弘銘等人在監獄裡多待些日子。
免得往後睡不安穩,随時擔心遭到報複。
“林隊長,好大的官威,你說得對,犯了罪理應受到懲罰,法律講究的是公正嚴明,如今你公然偏袒陳川等人,就不怕影響前途嗎?”
王弘銘是王八吃秤砣,鐵了心要拉陳川墊背。
數十名打手傷亡是不争的事實,即使判定為互毆,也得有個人為此承擔責任。
“說話前可要考慮清楚,我何時偏袒陳先生等人了?還請你拿出證據來,否則小心我告你诽謗。”
常在商會行走,林海向來謹小慎微。
即使有意要偏袒陳川等人,也不會讓王弘銘抓到把柄。
要是連這點心機都沒有,他早讓人下套,休想坐穩商會執法隊隊長的位置。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陳川等人造成數十人傷亡,事實擺在眼前,林隊長卻視而不見,對一幹嫌犯不聞不問,這不是偏袒是什麼?”
掃視着傷亡的打手,王弘銘鄭重其事的說道。
在場的打手都是證人,就不信陳川等人能夠全身而退。
諒林海小小的執法隊隊長,還沒有隻手遮天,颠倒黑白的本事。
“老匹夫,少在這胡說八道惡人先告狀,是你買兇殺人在前,我們出手傷人在後,造成數十人傷亡的罪魁禍首是你才對,休想将屎盆子扣在我們的頭上。”
指着王弘銘,陳川據理力争。
傷人是迫不得已,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自衛在情理之中。
蝼蟻尚且惜命,更何況人乎?
“說得比唱得好聽,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買兇殺人?”
背着雙手,王弘銘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聘請的那些打手,和王家同座在一條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