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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雅都說了她要去找自己的親爹媽去呢,媽你說說你,人家都不要你這個後媽了,你還擔心個什麼呀!”
“你這孩子!”溫母氣的哭笑不得,伸手抓了文件袋打在明歌的肩膀上,“哪裡什麼親媽後媽,你們倆都是我的親閨女,溫雅她就是你的親妹妹,趕緊的去找你妹妹去,她小,還不懂事呢!”
說起溫雅,不管溫雅多大,不管溫雅是嫁人了或是生子了,溫母的口頭禅就是溫雅還小不懂事,讓明歌多照顧不要與溫雅計較。
不可否認,或許這兩個女兒溫父溫母都喜歡,也一直想一碗水端平,然而他們的教育方式卻讓明歌無法贊同。
宿主和溫雅之間到了最後的相殘相殺,最大的主因其實就是溫父溫母,哪怕這并不是他們的本意,可他們卻造就了這樣的局面。
明歌躲開溫母拍來的文件夾,将橙子掰了三分之一用竹簽挑了遞給溫母,又給溫父遞了一塊。
溫母哪裡有心情吃啊,“吃什麼吃,你也不擔心一下你妹妹啊你!”
“媽媽,溫雅今年十八歲了,你對她以後就沒什麼規劃嗎?”
“什麼什麼規劃?”溫母立刻就覺得明歌這是在轉移話題呢,“你先把你妹妹找回來再說這些有的沒的。”
“媽媽,妹妹如今口口聲聲的說爸爸媽媽偏心我,說我對妹妹不好,媽媽覺得妹妹這隻是不懂事嗎?”
明歌不等溫母溫父搭話,立刻又說着,“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媽媽總是說妹妹什麼都不用管,過好就行了,以後錢啊股票啊都留給妹妹,省的妹妹操那份心,而且妹妹不聰明沒什麼能力,給錢房産股票是最好。媽媽,你有沒有問過妹妹心底是怎麼想?或許對她來說,錢、股票、房産都不重要,能被你們看重才是最重要的,你們老這樣說她,讓她心裡會有疙瘩!”
溫母幾乎是想也不想的打斷明歌的話,“你妹妹沒經商的天賦!”
溫雅大大咧咧不說,又沒什麼耐心,在溫母眼裡,自己這個小女兒沒有半點心眼,一直是個想什麼說什麼的直性子,根本就不适合和人打交道。
明歌歎了口氣,目光轉向溫父,“爸爸,妹妹做這些事不是因為小不懂事。而是想引起爸爸媽媽的注意,讓你們重視一下她。”
“讓她去出國留學吧!”溫父一錘定音,“多多少少學點東西比如今在家裡亂混強。”
這話語裡,也是沒有要培養溫雅的意思,知己莫若父,對自己這個小女兒,溫父的觀點與溫母一樣。
溫母不耐煩的對明歌說,“那你還不快點把你妹妹找回來。”
“媽,既然讓溫雅出去留學,總得讓她學點東西回來吧,她都十八歲了,你不能再把她當小孩子了,不然隻會害了她。”
“她是我女兒,我怎麼可能會去害她!”
“她以後還是别人家的媳婦,别人家的妻子呢,她做錯事,你是她媽媽可以說不懂事,可别人呢,别人隻會說溫家沒家教,隻會因此看不起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