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京的行市,普通成年人的賣身銀大約是五十兩上下,若是有技藝在身,或是容貌出衆,那價格還得往上升。
給了賣身銀,對方就是家仆了。可是家仆也得給月例。之前就發生過家主壓榨太過,導緻家仆造反,舉家俱焚的慘劇,所以大玄律有定:凡購置家仆者,給付年資不得低于白銀六兩。也就是法定工資最少每月五分銀。
依照王立的說法,這伯爵府裡裡外外,最少需要仆傭三十人。其中擦掃的、洗整的、做飯的、打理後院侍弄花草的各個都少不了。前院得有些看家護院的,馬夫門子跟班長随樣樣得有,不然伯爵的臉面還要不要了?
再者了,伯爵府的下人,能與一般地主老财家的下人比嗎?自然都得有些身份底蘊,最好是那些犯罪官宦家受株連的家仆,能寫會算,所有的規矩都教的有模有樣的,這樣的人您覺得多少合适?
什麼?一百兩?那是底價,到手都得二百兩起!您還别嫌貴,有的是人提前給内務司下訂單。看您的面子,可以插個隊!
人到了府中,夏衣冬裝每人都得置辦幾身吧?不說月例,四時八節總得有些賞賜吧,主家有喜也不能太寒酸吧,說出去都是伯爵府的臉面啊……
就這,還隻是基本配置。
往後就要常住京城了,這迎來送往總得有些開銷吧,自己上個勾欄聽個曲,也總要給些打賞吧。
再者以後陳萱要出嫁,這嫁妝——呸呸呸,不想這個!
就說這麼大的房子,不娶個三妻四妾的,這些繡樓和小院都給誰住啊!
都是伯爵府的臉面啊!
在萬安縣,真正抵了賣身契的人隻有平叔和小環,其他人都是幫工,不然主家有難下人逃家,大玄律就饒不了他們。
家裡是有些積蓄,一年四五千兩的營收,可那是陳萱親自經營的結果,若是陳萱離了萬安,可能就沒這個數了。
再說了,都到京城當伯爵了,還花着萬安縣家裡的錢财,陳洛心中總是膈應,總感覺是個吃軟飯的。
你說萬安縣是陳洛的封地,怎麼會沒錢?陳洛也這麼想,可是問了王立才知道,所謂實權封地,實際上就是擁有封地的三權。
官員指定權:陳洛可以在朝廷吏部給出的候補官員名單上,指定一人擔任萬安縣令,任期三年。一切升遷賞罰與其他官員無異。這一條看上去似乎給了高爵位的人幹預朝政的機會,其實細想一下,就算沒有這條,真正有地位的人想培植自己的官員,或收徒或聯姻或提前投資,有的是手段。
封地建軍權:陳洛可以在封地萬安縣建立一支屬于他個人的親軍,按伯爵的規制,軍隊總人數最多可以有三千人。無诏令不得出封地,但有五十人的親衛名額,可随行護衛。這一條對陳洛來說也是雞肋,他現在養個軍隊幹嘛?又不是要争天下,連封地都不能出。最多籌謀一下那可以帶出來的五十人親衛。
财稅權:萬安縣所得稅入,十分之一交于青州州庫,十分之一交于大玄國庫,剩下的八成,全歸陳洛私有!
這一條看上去能解決陳洛的問題,其實不然。封地爵位有一條死線,那就是氣運不能低于一個标準。一旦低過朝廷規定的标準,那封地收回,爵位削除。可是氣運不能低的話,那民生投資就省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