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桑罵槐寡對叔造化千樣夫與妻
(資料待删,情節待編)
(坎德拉(Kandla)港口:印度西北沿海的卡奇(KUTCH)灣東北岸。該港是60年代為減輕孟買港的貨物積壓而新建的分流港,是距首都新德裡最近的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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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生存環境、氣候,造就了不同的風俗習慣)
宋朝西遊衆人,在坎德拉港口的附近一個二百來人的猶太族小聚集區附近,休息。這些猶太人,有些是商人及家眷,有些是從地中海附近坐船逃難來的,有些是從印度北方陸地來的。而且有的是打算久居,有的僅是暫居,然後繼續坐船遠行。
楊寶寶暴打了“典妻生他子”的出租男一頓。
1、猶太教:兄死弟繼,否則被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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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死弟繼。
背景意義:多見于草原民族,環境惡劣,少了主心骨,家庭面臨滅頂之災。兄死弟繼,對侄有幫助,嫂生活處境一般不會太差。對于家族來說,弟省下了聘禮,增加了一個妻子,多了繁衍後代的機會。
中原風俗不同的幾個原因:環境不太惡劣,禮教的正反兩面(兄友弟恭、嫂友弟恭,與夫為妻綱的沖突;宋以前改嫁别家較多,宋以後一女不嫁二夫較多)。
希伯來人長期流行着寡婦内嫁制,即兄死後弟娶寡嫂為妻的制度。《申命記》《路得記》記載,為了不讓家産分散和轉移,希伯來人規定,若寡嫂無子,兄死後弟弟必須要娶寡嫂為妻,并償還兄長所欠債務(如果有),所生子過繼并繼承兄長譜系。若死者的弟弟不肯娶,也可以,需要忍受當衆唾面之刑,即寡嫂當着本城長者的面,脫了小叔子的鞋,并往他的臉上吐唾沫,在猶太人中,都把這種男人叫“脫鞋之家”。脫鞋之家──放棄權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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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雄講中土北方草原的習慣、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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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仁姣《淺析滿族入關前後婚俗的變化》載
滿人在入關前、、\,保留了部分氏族社會的殘餘習俗,婚嫁較少受封建禮教的束縛,“嫁b不能違背
滿人在入關前,保留了部分氏族社會的殘餘習俗,婚嫁較少受封建禮教的束縛,“嫁
娶則不擇族類,父死而子妻其母”。一直是收繼婚為主,實行一夫多妻制。“收繼婚”一
詞,始見于《元典章·戶部·收繼》,多數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為己妻,包括兄收弟媳和
弟收兄嫂,個别有子收庶母為妻者收繼婚原是滿族代代相乘的習俗,這種婚姻形式在滿
族早期非常流行,在他們漢化以後才逐漸改變。收繼婚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平輩兄
弟之間互相收納死者之妻。第二種是收娶繼母、伯母、嬸娘的權利與義務第三種是平輩
兄弟之間、父輩與子侄輩之間均可相繼收繼死者之妻。滿清的肇祖猛哥帖木兒的母親,便
是收繼婚。據史料記載“凡察之母,企伊官名甫哥之女也吾巨,先嫁豆萬官名
揮厚,生猛哥帖木兒。揮厚死,後嫁揮厚異母母弟容紹官名包奇,生于虛裡,于沙
哥,凡察包奇本妻子吾沙哥,加時波,要知,則凡察與猛哥帖木兒非同父弟明矣
。”
天聰四年,受漢族封建倫理道德的影響,皇太極下令永行禁止娶伯母、
嬸母、繼母、弟嫂、弟婦、侄婦,“同族嫁娶,男女以奸論”,但有令不止。此後,又多
次明令禁止,并嚴懲此現象。滿族實行一夫多妻制是入關前的主要現象,導緻這種現象的
主要原因就是收繼婚。滿族入關前,并不提倡寡婦守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更多地繁衍後
代,這種一夫多妻制的方式也曾一度在社會中流行。在當時的氏族社會,娶妻多少與經濟
條件有很大的關聯,一個男子能娶很多個妻子,這也是他财力雄厚的體現,因此這種現象
多存在于上層社會,但這種婚姻形式是法令明文認可的,“無論貴賤,人有數妻”。而且
多娶妻子還可以增加家庭的勞動人口,這在當時生産力水平低下的部落中是有很大作用
娶則不擇族類,父死
元朝判例,不能違背女方意願、漢人不能适用收繼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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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近有一個賭場,黑虎拐着衆人去看。結果有的人輸的極慘。有賣妻的,有出租妻為人生子的。楊寶寶暴打了“典妻生他子”的賭鬼男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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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載史冊的十大賭徒》佚名:查理二世,西方曆史著名賭徒之一。英國斯圖亞特王朝第十一位蘇格蘭國王。1660年,查理二世恢複了英國的君主制,取消了賭博、賽狗賽馬、舞會等活動的禁令。他過着一種精力充沛的賭博生活,并被人們稱為“快活國王”。賭博的遊戲是他宮廷生活的一個重點。賭博的愛好不僅蔓延了整個英格蘭,也随着後來的殖民者到了北美。
3.1民國出租妻,為人生子:
立典契人陳正傑…因家用不足….願将内人陳鄭氏典于東莊賈福祥先生…..所生其後均随賈姓..典期至陳鄭氏為賈福祥所生子女到百日為限
3.2清光緒賣妻契
}
民國賣女契
民國賣妻契
(滹沱按:猶太教前世今生
猶太教:(Judaism),英[ˈdʒuːdeɪɪzəm],美[ˈdʒuːdeɪɪzəm]。
(亞伯拉罕創的猶太教,稱古猶太教。摩西改良的,稱猶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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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猶太教
誕生時間:約公元前1800年左右,
誕生地點:亞洲西南角的巴勒斯坦,毗鄰地中海東南角,當時稱迦南。
誕生原因:希伯來人的經濟和文化比原來的迦南本地人落後,為了防止被同化,因此想借助宗教的力量。
誕生經過:希伯來人的部落酋長亞伯蘭,采用多種方法,将部落神耶和華,塑造成“萬能的神”,并假托耶和華顯靈,說耶和華讓他改名為亞伯拉罕,即“萬民之父”。并通過“要殺兒子艾薩克獻祭并被天使阻止”的故事,促進人們對耶和華的信奉與敬畏等。
(亞伯拉罕的故鄉美索不達米亞古時信奉多神,以日月星辰或者神化君主為崇拜對象,其中太陽是主要神祇。傳說亞伯拉罕曾與故鄉的人們發生争執,宣稱有比日月星辰,更偉大的造物主才值得人們敬拜。為此他遭到了衆人的反對與迫害,而且還被當時的美索不達米亞王關進了監獄。後來,王唯恐亞伯拉罕的觀點蠱惑民心,破壞多神教威脅自己的統治,就沒收了他的财産,将他放逐哈蘭。從哈蘭移居迦南後,亞伯拉罕就徹底放棄了多神教,以唯一的神El為敬拜對象。El是閃語(Semitic)中表示最高主神的一般稱呼。)
貢獻:将家神、部落神、城市神的多神信仰,改為以部落神耶和華為唯一神的信仰。思想統一,便于指揮。猶太教萌芽,但尚未成熟,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