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地講,如果可以的話,李憐詞并不想站到王戊的對立面。
其中的原因,不隻是因為女子的武功,更是因為他自己,其實也相當欣賞對方的為人。
這種欣賞無關于容貌,而是源于那丐女身上的一種江湖氣息。
一種通得了情理,放得下身段,守得住道義的莫名豪氣。
也不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豪這個字在世人的口中,似乎都會與快意放縱,妄為灑脫的行為聯系到一起。
然而,于李憐詞的眼裡,所謂的豪,就應該是一種,為人所不能為,持人所不能持,奉人所不能奉的魄力。
那是一種氣度,也是一種心兇。
從這個角度來講,他自己顯然是沒什麼豪情的。
但是王戊,那個本該與豪邁這類詞全然不搭邊的女子。
卻第一次,讓他感受到了這麼一分兇懷與意境。
于她向他低頭認錯的桌前,于她的臉上放下心事,展露笑容的一刻。
事實上李憐詞和王戊都知道,憑借王戊如今的武功,如果她真的是一個粗野暴躁,蠻橫無理的人,那李家八成是不會為了五十兩與她較真鬥狠的。
畢竟隻要不是什麼特别好面子的家門,基本都不會這麼極端。
所以李憐詞那天其實還有兩個備選的方案,會根據王戊的性格,考慮要不要再退幾步,求個順次。
但是他也的的确确有些意外,王戊居然都沒怎麼堅持,便在連他都覺得的有些貪心的第二步上,答應了他的條件。
等女子面向他緻歉的時候,李憐詞雖然明面上并沒有表現出什麼情緒,但是心底裡,卻同樣不算平靜。
當時女子澄澈明媚的眼睛,給他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那雙眼睛很幹淨,恍若一潭清水,一眼就能看到潭底。
一眼便能看清其中的真實與歉意。
仿佛她對自己心中的道理确信無比,且毫不懷疑。
那是一種無聲的表達,似要自明,自知,亦自證。
全無某些“高處”的虛榮與拘泥。
李憐詞也是從那時起,開始真正認真地看待王戊其人本身的。
在去除了她的皮囊與武功之後,王戊作為一個人,似乎也到了足以令他側目的地步。
在自身還有餘力逃避的情況下。
認錯受罰,這并不是一件什麼人都能夠做到的事情。
何況王戊犯的錯,在許多人眼中,可能僅僅隻是違背了一個本就不算平等的承諾。
這種過錯不能說沒有,但絕對算不上大,認與不認似乎都有道理。
區别在于有的人認為,食言了便食言了,有誰能拿我怎麼樣。
而有的人則認為,食言了便是食言了,我得為此怎麼樣。
王戊應當是後者,而李憐詞,明白自己是前者。
所以他借此為由,從自認理虧的女子身上索取利益。
他不是一個好人,就像是他自己說的,他是一個商人。
但他也不想與王戊為敵,在有選擇的情況下。
因為他還不想淪落為一個惡人。
可惜他如今沒得選,身為李家的長子,少主,他必須得站在家族的立場上考慮事态,他得為家中的所有人負責。
因此他隻能效命于皇家,也必須聽從皇上的指令軀身做為。
甯缺兒是必須殺的。
至于王戊,如果她願意離開自然最好。
如果她試圖阻攔,那李憐詞在動手的時候也不會有任何的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