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府内。
滿府缟素。
平東将軍北海王司馬寔,步兵校尉東萊王司馬蕤,青州都督燕王司馬機,以及新野王,齊王世子司馬超,如今都聚在齊王府中。
滿府缟素,自然也有清淨之地的。
東萊王司馬蕤是齊獻王司馬攸長子,也是齊王司馬冏的長兄。
北海王司馬寔,則是司馬冏的三兄。
之所以最後齊王的位置給司馬冏繼承了,是因為不管是他的大兄,二兄還是三兄,都過繼給其他無子宗王了。
譬如東萊王司馬蕤就是出繼叔父遼東王司馬定國,封遼東王。太康四年,改封東萊王。
北海王司馬寔繼廣漢殇王後,改封北海王。
至于已經不在人世的司馬冏二兄司馬贊,也是出繼叔父廣漢殇王司馬廣德。
到最後,反而是年紀比較小的司馬冏變成最為年長,輩分最高的人,最後繼承了齊王位置。
當然,這也是司馬攸有意為之的。
在他諸多兒子之中,齊王司馬冏是最為優秀的。
否則,他也不會将長子過繼出去。
“諸位長輩,齊王已薨,天下勢必大亂,如今留在洛陽可不是一件好事,萬一陛下發瘋了,老齊王的下場,便就在眼前。”新野王緩緩說道。
齊王司馬冏的屍體,現在可就停在這府中啊!
“陛下既然已經将老齊王殺了,那便不會對其他人下手的,況且我東萊國山野之地,食邑少餐,不若留在洛陽為好。”
一邊,北海王臉上露出猶豫之色,但還是輕輕點頭。
“若是留在洛陽,那也是極好的。”
司馬超臉上頓時露出着急之色。
“舅父,你國中食邑兩萬戶,在封國之中潇灑如何不好?”
“這個”
司馬寔看了司馬蕤一眼,最終還是沒有說話。
一邊的燕王冷哼一聲,他可是知道其中細節的。
“齊獻王的兒子,恐怕就隻有司馬冏一個是成事的,其他二人,不足道也。”
燕王倒有這種口氣說這句話。
他司馬機是文帝司馬昭之子,繼承了武帝弟弟清惠亭侯的爵位。
泰始元年,封燕王,食邑六千六百六十三戶。
司馬機之國,鹹甯初征為步兵校尉,以漁陽郡益其國,加侍中之服。拜青州都督、鎮東将軍、假節,以北平、上谷、廣甯郡一萬三百三十七戶增燕國為二萬戶。
與現在的司馬蕤與司馬寔不同,他是實權王侯。
燕國便是後世河北一帶,也就是北京天津一帶,在這個時候,那裡可是有拓跋鮮卑,東部鮮卑橫行的,燕國有兵,而且有強兵。
北海國與東萊國都在後世山東一地,齊魯大地,自然說不上山野,但絕對不繁華就是了。
至于國中有兵,那就是更無稽之談的事情了。
況且,燕王的輩分,也比東萊王與北海王高一輩。
果然,被燕王一訓斥,東萊王司馬蕤與北海王司馬寔頓時就不說話了。
他們之所以不想離開洛陽,當然是有原因的。
在這裡,就得說一說西晉的宗王制度了。
曹魏時期實行“苛禁宗室”的政策,宗室諸王不僅封國小、地方窮、人口少,而且沒有任何實際權力,甚至沒有行動自由。
據史書記載,曹魏宗室諸王“遊獵不得過三十裡”,而且中央“設防輔、監國之官以伺察之。”
所以說,曹魏宗室諸王表面上是風光無比的王爺,實際上卻形同囚徒,還要時時受到朝廷的督察。
這裡有一個例子,很能說明問題:
有一次,陳思王曹植與白馬王曹彪從洛陽返回封國。
兄弟二人因為很久不見,“欲同路東歸,以叙隔闊之思,而監國使者不聽”。
就是說,曹植和曹彪想借着一起走的這一點點時間,來叙一叙兄弟之情。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小小的要求,也被“監國使者”,即特務們拒絕了。
據說,曹植當時十分氣憤,還特地寫了一首詩,咒罵這些不通人情的使者。
然而,曹植也隻能罵罵而已,絲毫無濟于事。
正是由于曹魏王朝“苛禁”諸王,所以“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就是說,曹魏的宗室諸王,人人都非常想做一個平民百姓,可是連這個願望都無法實現。
西晉初年,朝臣們開始對曆史進行反思,有許多人認為,曹魏之所以很輕易地就被取代,正是由于其實行的這種“苛禁宗室”的政策,認為是這個政策造成了諸王毫無力量,無法發揮拱衛中央的作用。
正是基于這樣一種認識,晉武帝司馬炎“懲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前前後後大約封了幾十個同姓諸侯王。
從理論上來說,西晉諸王所掌握的權力應該很大,因為要想宗室諸王具備藩衛中央的實力,就必須給他們以實權。
然而,理論畢竟隻是理論,事實又是另外一回事。
因為一項政治制度的建立或者一項政策的調整,必然要受到其所處時代條件的限制。
什麼叫時代條件的限制?
簡單地打個比方,就是你不能要求魏晉南北朝時代的人們開寶馬、坐奔馳,因為那個時代的交通工具隻有馬車和牛車。那麼,西晉封國諸王的權力,要受到哪些時代條件的限制呢?
這個時代條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個是,從秦漢以來确立并得到鞏固的**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更适合于當時的經濟基礎,這個制度在西晉的時候比較完善,不可能發生逆轉,作為隸屬于皇權的王侯封國,它所擁有的權力,必然要受制于**皇權。
第二個是,從東漢末年以來的長期戰亂,嚴重地破壞了當時的社會經濟,西晉雖然再次實現了全國的統一,但受到重創的社會經濟卻不是一時之間就能夠恢複的。
最直接可以看到的就是人口。
晉朝最繁榮的當屬太康年間,但是,太康元年的全國人口總共才隻有1616萬,和西漢末年2900多萬相比,差距甚遠。
如此一來,王國的規模和條件也必然要受到它的制約。
而且,根據規定,就是諸王所食之戶,大部分的賦稅收入也要歸中央财政,諸王最後能到手的部分,大概是其中的三分之一。
以中山王司馬睦為例,他的封國雖然一共有民戶32000,但他卻隻能向其中的戶收取賦稅,就是這戶的賦稅收入,其中三分之二還要上交給西晉中央政府,他自己隻能得到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司馬睦的實際賦稅收入隻有1400戶。
燕王與北海王雖然有兩萬戶,但最後稅收也隻有一千戶而已。
更不用說是司馬蕤食邑根本沒有兩萬戶,真正的食邑,其實數百戶而已。
由此可見,諸王的财政權實際上很小,封國财政權的主體,仍然控制在中央政府的手中。
其次,在王國官吏的任用上,諸王在事實上也受到中央的限制。
西晉初年曾經允許諸王“自選其文武官”。但事實上,這種“自選”始終要受到中央的嚴格監督,更不可能随心所欲。
梁王司馬肜曾自選張蕃為王國的中大夫,但張蕃這人品行不好,又犯過法,結果司馬肜就因為選人不當,被“有司”參奏了一本。作為懲罰,他被削奪了一個縣的封地。
有鑒于此,那些稍微膽小的諸王,也就不敢或不願自選官吏了。
齊獻王司馬攸的王國曾缺少一位長史,但是他卻拒絕自選,還專門下了一道命令,說:“選官用人,這是中央政府的事情,王國本來就不應該插手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