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嚴苛
司馬飛燕的觀念一時難以轉變。
楊辰也沒想着讓她一下子就變個人。
“暫時試行!”
“好不好,看效果。”
司馬飛燕遲疑了一下,她還不滿十八歲呢。
治軍趕不上楊辰,她認。
治政手段,她更是外行,胡亂插手未必就好。
試運行?
那先等等吧!
接下來。
楊辰發布了五殺三罰令。
卻把所有人吓了一大跳。
叛國投敵者,殺!
奸淫擄掠者,殺!
謀财害命者,殺!
貪污受賄過一百兩者,殺!
盜竊超過一百兩者,殺!
三罰令最是古怪。
貪污受賄,二十兩以下,丢官罷職,斷一指。
盜竊者,二十兩以下,斷一指。
謀奪他人财産,二十兩以下者,斷一指。
以上三類,每多二十兩,就多砍一根手指。
直到把一隻手砍光了,就輪到掉腦袋了。
要知道,大晉延續了大周律。
刑罰很是寬松。
罪大惡極者判處死刑也有,但少之又少。
縣、府、州,路、最後到朝廷,需要層層上報。
最後确認判處死刑,才會秋後處決。
諾大的中原之地,一年也沒三百人。
更多的就是服苦役,或者幹脆刺字充軍。
楊辰倒好。
完整的律法幾乎棄之不用。
五殺三罰就解決了?
這也太簡單粗暴,形同兒戲了。
司馬飛燕有意見,難得來一次的明月都反對道。
“楊辰,你也是學富五車之人。”
“你應當明白,曆朝曆代無數先賢重重增補之下,才有今天的大晉律!”
“你……”
楊辰毫不客氣地打斷了明月的話。
“明月姐,你覺得軟綿綿的大晉律,有何等震懾作用?”
“罪犯充軍,服苦役?”
“這樣的軍隊,有多少戰鬥?”
“苦役之地,往往就是動亂之源。”
“又有多少人舉旗造反,嘯聚山林。”
“你們算過沒有?文人口中的改過自新四個字。”
“饒一人,卻害死成百上千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亂世用重典不假!”
“和平時代,一樣不能放松。”
“不嚴苛,那還叫法麼?”
在楊辰看來。
人性趨利,貪婪沒有止境。
必須給每個人前頭擺上一把刀。
有些事,你絕對不能越雷池一步。
充軍,勞役,罰錢,不管多少年,都治标不治本。
威懾作用根本不夠。
兩條路。
或者死,或者殘廢!
所有人就會警惕害怕。
一個人要是因為小偷小摸,或者貪污圖财被割掉手指。
他的下半輩子,都将在人們指指點點中渡過。
他的家人絕對引以為恥,擡不起頭。
也會讓所有鄰裡,親朋引以為戒。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以殺止殺,永遠立竿見影。
這是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強的收益。
人有私心,再也正常不過。
但你不能把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對于這種人,隻能讓他更痛苦。
楊辰引經據典,旁征博引。
總算讓大家點頭同意了。
不過,五殺三罰令。
依然是試運行。
當然,範圍也隻适合飛燕城和新占領的五縣之地。
楊辰相信,不管任何一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