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很多地方張媚的确優秀,比如律師合夥人的兩個條件,執業五年和年業務收入達到三十萬,她執業第二年就做到了,盡管去年底她執業年限還差一年多,她軟磨硬泡李立星同意,成了事務所裡隐形的高級合夥人。
黃一曦雖說不知道張媚對她的憤恨程度,但誰對好感誰對她惡意還是分得清的,而且她也不喜歡張媚高傲且咄咄逼人的樣子,說起來張媚長得和許燕彬有點相似,也是春哥那一類型,但她臉上眼睛更狹小,顴骨很高,一幅後娘惡婆婆面孔,誰都覺得她氣場太大,黃一曦也是能避則避,不能避開的時候隻能忍受她不斷飛過來的眼刀子。
隻能說天然的氣場的不合。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吳青意很不喜歡張媚,明晃晃的不喜歡,多年的檢察官和律師職業生涯,他很容易看穿一個人的僞裝,在他看來張媚表面上清高,骨子裡庸俗不堪,好勝心太強,心術不正。
一個人好勝上進,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不是一件壞事,但如果是想踩着别人的肩膀甚至頭顱往上爬就和人品有關系了,尤其還從事律師這個行業。
去年白水州市律師隊參加全省律師協會的辯論賽,依然是倒數第一名,張媚一直認為是她沒有參加的原因,如果她去了,說不定就能拿到冠軍代表閩越省參加全國律師辯論賽了。
吳青意卻不相信張媚的話,他看過張媚和黃一曦那一屆張媚和黃一曦所有的比賽。他覺得黃一曦整場比賽駕馭有餘還有發揮的餘地。而張媚已經江郎才盡,以張媚那非正道的水平,也就止步于此。
一個人也許可以靠詭辯的技巧将一個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意志不堅定的人動搖信念,或者将一個虛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動聽,好像真的一樣,讓無知的人拜服。但在絕對的實力和真理面前也就隻是一個小醜。
吳青意很不喜歡張媚的辯論方法,在吳青意律師看來,法律是神聖的,是值得尊敬的,而不是某些人賣弄唇舌嘩衆取寵的工具。
這點黃一曦和吳青意律師的看法一樣,每當看到某朝領導或外交人員賣弄語言技巧洋洋得意,把人家的不屑或出于教養默默無語當成勝利的時候,黃一曦仿佛看到猴子露出屁股而不自知的情景。
不過以黃一曦對張媚的了解,她去年到現在一直在意這場辯論賽,如果不能去肯定不會善罷幹休的,何況她條件比黃一曦有利得多。
張媚的師父,濱海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同時也是白水州市律師協會的會長,表面上看起來不偏不倚,但說實在的,黃一曦一直看不透他。
李立星個子不高,可能不到一米六十,身材也瘦小,可站在那裡,沒有人會忽視他。就算張媚這個一米六十七又穿恨天高的氣場女王,在他身邊都會不自覺地曲偻着身子。
其實他不管是對誰都很和藹,從來沒有人看到過他翻臉的樣子,但不管是誰對他都很尊敬,情不自禁站在他的立場替他考慮,沒有人敢對他有一絲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