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我的家
這章題目中的我,既是我,又是你,也可以是大林,總之是我們。這裡是哪裡,這裡就是oursfamily。
——那個事兒事兒的旁白
半個多月過去了,小林現在心裡有些期待,想看看自己老爸呗!大林回來後把小林扔給黎叔就回家了!恩?怎麼回事?大林不養了?大林和黎叔不是一家的嗎?不是,不是,别着急,是這麼個情況。
大林18歲以後就獨立了,就不跟黎叔住了,當然離得不遠。樓上樓下。隻不過一個18樓,一個1樓。但是,大林養着黎叔的,不養老人那是王八蓋子地。
大林這幾年通過陸續接活獵靈,多少有些積蓄,于是買了兩套房。1樓的商鋪留給黎叔開書店,黎叔喜歡看書,一直就想開個書店。18樓是一套三居室。
我勒個擦,這得多少錢啊!大林下手早,這兩套房子是18歲成人禮時給自己和黎叔的禮物。這錢怎麼個掙法?大林自從幹了這行15歲正式出道,絕大多數時都是義務的,但是自己也要生活,衣食住行哪樣不需要錢,你說說哪樣不需要錢,偶爾路過某個城市,在車站上個廁所都需要錢!有人說了,男主角就得怎麼怎麼樣,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幹這行的就不應該以賺錢為目的,太功利化!于是這樣的問題就變成了功利化主義和絕對道德之間的論戰了!
大林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
大林的解釋如下:我沒有時間去進行這樣的論戰,有這樣的時間我可以多除幾個惡靈,能除幾個是幾個。可能在你們進行論戰的過程,我便救了你。人呐,要多做事。
我很愛惜自己的生命,要讓自己的生命活的有價值,不能動不動的就跟人對命,大業未完,何須去死?但是,并不怕死,每次的行動都抱着必死之心,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的對手會是什麼樣的惡靈。
我絕大多數任務都不要錢,但是我要吃飯,就得花錢,于是在某些情況下,我就得開口,比如那年給一個房地産商幹活,那個房地産商可不是一般人。我開口300萬,他竟然跟我講價100萬,我一拍桌子,200萬愛幹不幹。以為我小跟他說大話呢啊?我是挺垃圾的,但他之前找的那幾個不也沒成,隻能說明那幾個更垃圾,我去了,半個小時搞定,就是一個小惡靈。大概覺得這個房地産商賺的黑心錢太多了,想整他一整。但是,這裡不是永恒國度,就算那個人有錯,自有整治他的人,你這惡靈整他那就違反自然秩序了。不要對這個惡靈同情,是好是壞大林我心裡有數。
上面便是大林回答大家的疑問。
對了,為啥大林回來把小林扔給黎叔了呢?大林其實剛學會“本源術”,這種咒術,是以消耗自己的本源來恢複他人的本源。大林運用這個有些不加節制了,就知道救人了,本來自己實力就尚未恢複,救這個,救那個的,自己又不是上帝。
況且,自己也需要本源術來修補身體。
這次回來,大林便回到18樓獨自靜養了,一是恢複身體,再一個得專心研究雲光奕留下的那本獵靈筆記,要想讓自己和别人少受傷的辦法就是讓自己變得強大。
小林就暫時托付給黎叔了。
半個月,期限已到。早晨天剛亮,小林就來捅咕黎叔開門了。
黎叔慢悠悠的從床上起來,“你這娃娃,這麼早哪有人來買書啊!”
小林:“啊,啊,啊!”
黎叔:“行了,行了,我知道你什麼意思了,你爸一會就下來了,他和咱們一起吃早飯,跟爺爺說,你想吃什麼?”
話還沒說呢,前邊門開了,大林來了。
黎叔:“乖孫子,你老爸來了,還不過去。”
小林蹦高的往門口跑啊。
大林抱起小林:“乖兒子,想爸沒?來,親一個。“
“啵……“
大林打趣道,“老兒子,你刷牙沒,去刷牙洗臉去,快,聽話。“
新的一天開始了,大林也喜歡書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書店不忙的時候,大林也找幾本書看看,書是個好東西啊!還記得剛上大學那會,大林的自我介紹就是多看書,少看電視。
早餐很家常,大林和黎叔:米粥、油條、饅頭,小菜。小林:純牛奶一杯、一個煮雞蛋、三片香腸、一個蘋果。
大林給黎叔剝了個雞蛋,“叔,我今天想帶小林去看看清姨。“
“行,過去吧,她也能想孫子呢“,黎叔給小林剝了個雞蛋。
外面響亮的一嗓子,“老黎大哥在家沒?”對面門市賣豬肉的劉大媽。
劉大媽風風火火的走了進來,“呀?吃飯呢啊!”
大林趕緊起身迎客,“芳姨,您來了,您坐。你吃了嗎?沒吃就在我們這吃吧!”
劉大媽把肉放到廚房,“哎,吃過了,吃過了,你們吃,你們吃。這個是老黎大哥昨天訂的,說是給孫子吃的。這剛殺的我就給送過來了。”
大林處理下肉,放到冰箱裡。然後催了下小林,小林貌似沒吃飽。
大林:“芳姨,您坐,我先出去幹活了啊!兒子廚房還有東西,過去吃。”
黎叔和大林搬過來有好些年了,劉大媽也一直在賣豬肉。其實周圍的鄰居們都能看出來劉大媽對黎叔有意,黎叔年輕那會可是很招風,相貌那是上等,也風流過一些年,後來碰到清姨了,就神魂颠倒、魂不守舍了,決定為佳人守身。追了幾年到手了,日子過得很是滋潤,但就是沒添個一兒半女的,這事挺遺憾的,黎叔當年也自嘲過,大概自己當年造孽了,老天懲罰自己了。後來大林來了,黎叔也就不再想這麼多了。
沒人知道劉大媽的真實姓名,隻知道外号“劉拉芳”。大林有時候也跟着喊“芳姨”,為什麼叫這個外号呢?因為大媽年紀也不小了,可是頭發保養的很好,烏黑發亮的,讓人想起了多少年前“愛生活,愛拉芳”的廣告語。其實大媽年輕時候也是個美人坯子,家境也不錯,但是聽傳言啊,傳言家人裡都死了,自己也被糟蹋了,而且臉上還被用刀刮了兩下。大媽終身未嫁。
後來大媽就賣肉了,每次大家看到大媽在剁肉,就感覺是在剁人一樣,讓人心裡發顫。
我這個旁白在這裡做個決定了,以後我也跟着叫芳姨,親一些,年輕一些。現在就改口。
芳姨看着黎叔喝粥,滿眼深情,“我說老黎啊!真沒看出來這林小子平時不吱聲不吭氣的,還能整出這事來了,現在這小孩啊,真是的。”
黎叔知道她的意思,想笑,一口粥嗆到嗓子裡了。
黎叔:“咳咳,咳,咳,誰知道這小子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