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默認 第692章 法庭上,幹起來了
林玉瑤一怔,“你被人欺負?”
傅雅彤:“……”
“咳咳,也……也沒有啦。”
證據全在眼前,人證物證都在,方晴依舊死活不認。
“你們說的親子鑒定我不懂,可你們說那東西不作假,好,那我認。可你們說的,我故意騙取撫養費我不認。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晨晨是王建國的孩子,我一直以為他就是建軍的。”
聶律師不急不緩的問:“請問方晴女士,你是什麼時候與王建國先生發生第一次關系的?”
方晴:“……”
“就……就是和建軍結婚的那一年。”
“你既然已經與他人發生關系,為何還要嫁王建軍同志?”
“因為我和他早就定了親,我已經在他們家生活好幾年了,除了嫁給他我别無選擇。”
“那你是否向王建軍同志隐瞞了你婚前與他們發生關系的事實?”
有錄音和親子鑒定作證,而且王建國都招了,她還有什麼好說的?
“是。”方晴小聲的說。
完了又加一句,“我是隐瞞了這件事,但是我并不知道我已經懷孕了,而且我是被逼的。建軍一直在外面,留我一個人在家,我在家裡受盡欺負,很不容易。如果不從了王建國,還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建軍回來。”
她抹着淚,一副被逼良為娼的樣子。
“你放屁。”江梅當場就大罵道:“明明是你這賤人勾引我兒子,我兒子那時候還小,什麼都不懂,幹那檔子事全是你這蕩婦教的。”
法院不準爆粗口罵人,江梅立馬被警告。
“江女士,注意文明用語。”
工作人員提醒她,說粗話可能會被趕出去,她才立刻閉了嘴。
她不能被趕出去,她要是被趕出去了,豈不是方晴那賤人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這時,方晴弱弱的說:“他懂的,他經常去聽公婆牆角,還偷看村裡女人洗澡。”
衆人:“……”
剛壓下怒火的江梅又爆了,“你放屁。”
“江女士,注意文明用語。”
“我……法官,對不住。我文明,主要是她胡說八道,我就是一時沒忍住。”
“方女士,你要為你說的話負責。”
方晴深吸一口氣說:“我說的句句屬實。”
江梅又想破口大罵,被王忠攔下來。
這時法官讓人把王建國帶上來。
于是,律師開始向王建國問話。
問到他是否強迫方晴時,王建國矢口否認。
“沒有的事,是她勾引我的。”
“錄音之事你可認?”
他是前天才聽到錄音,聽到錄音的時候他整個人都驚呆了。
他一直以為自己是被陸江庭偷了皿,萬萬沒想到,他其實是被傅懷義給算計了。
錄音裡,是他與傅懷義的聲音。
傅懷義竟然把他灌醉,把話全套了去。
震驚之後,他細想了一天,把前後的事全貫穿起來,啥都明白了。
傅懷義跟林玉瑤不是偶然去他們後山打獵,而是故意的。
故意去到他們家,故意向他們一家透露方晴在南城過得有多好,以此引誘他們生出貪婪之心,再全家一起過來。
方晴讓他們趕緊回去,不然要出大事,原來是真的。
王建國看向傅懷義的席位,眼中滿是恨意。
“是,是真的,那些話都是我說的。可是我那時候喝醉了,男人嘛,為了面子胡亂吹牛。喝醉了的話,怎麼能當真呢。”
他這會兒又想推翻證據了。
不過沒用,工作人員的筆錄也是證據之一,他前天可是親口承認過了。
不過,還沒等原告律師說話,這時方晴的律師立刻就道:“王建國先生說得對,喝醉的話怎麼能當真呢?所以他說方晴女士故意勾引他是假,他用暴力方式逼迫方晴女士就範才為真。”
王建國面色一變,這又扯到哪裡了?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說我沒有……”
沒有什麼,他又說不出來了。
他想說他跟方晴沒有發生過那種關系嗎?
那不能夠,有親子鑒定在。
法院認可那東西,孩子也确實是他的,沒有發生那種事,孩子又怎麼來了?
江梅急得不行,又大喊道:“我兒子那時候還小,根本不懂男女之事,全都是方晴引誘的。說他偷看人家洗澡,那是他故意偷看的嗎?分明是方晴故意洗澡不帶衣服,讓我兒子幫送她。”
王建國立刻道:“對對,她洗澡讓我幫她送衣服,是她故意的。”
方晴眼眶發紅,低聲道:“我是有一次讓王建國幫我拿衣服,但我不是故意的。我帶了衣服進去,隻是不小心掉進茅坑了,而當時家裡又隻有王建國,我才讓王建國幫我拿的。而且……”
她頓了下,說:“那年他才十四歲,整天像個孩子一樣滿山跑,我隻當他是小孩子,根本沒多想。”
王建國說:“可是就是那一次我就被你引誘了,就是從那一天開始,我才開始留意不一樣的身體。”
他以此為理由,告訴法官方晴經常穿得單薄在他跟前晃來晃去,他覺得方晴是在勾引他。
可惜,他的這套話術若是在封閉的村子裡,或許真的會判定是女方的錯。
但外面不一樣,現代社會沒那麼愚昧。
他無謂的方晴穿得單薄,其實也隻是普通的面料,普通的款式。
衣裳褲子是有些洞洞,但那都是窮的,并不是她故意要穿成那樣。
最終法官還是更相信王建國強迫方晴的方案。
因為有村民作證,他們一家确實對方晴不好,方晴身上經常有傷。
當然,這個案子主要還是要判定王晨晨的撫養費問題。
現在已經證明了方晴跟王建國确實是在方晴和王建軍結婚前就有了關系,證據确鑿,由不得他們不認。
方晴與王建國雙雙放棄了狡辯,承認了他們早有關系。
這時已經到了中場休息時間,法官宣布休息二十分鐘。
聶律師趕緊召集原告方商量對策。
被告那邊也一樣。
法官與書記員也沒閑着。
而證人們被請到單獨的房間休息,避免與當事人接觸,以免影響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