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賞必有罰,如此才能明軍紀,振軍威。
在全軍大會召開後的第二日,六名面對狄人沖鋒,臨戰脫陣的步徙,被押上了刑場。今日,他們将在全軍面前以軍法從事,斬首示衆。
“今有黑狩、東方澤等六人臨陣脫逃,按軍中紀律,當處以斬首之刑!”
軍法官當衆宣讀了六人的罪行,又擡眼看向主座上觀刑的于正,見他點頭,這才直繼續下令道:
“行刑!”
話音剛落,兩排士兵便拿着刑刀走到了六人的身後。刑刀高高舉起,在天空劃過一道完美的死亡弧線,随後重重揮下,瞬間便砍下了五顆頭顱。
為何是五顆?
因那刑刀畢竟是青銅所鑄,并不如後世的鐵刀鋒利,所以有一刀卻是被骨頭給卡住了,隻砍進一半,犯人雖整個脖子耷拉下來,卻并未“人頭落地”。
一時場上皿水四濺,皿腥彌漫,反更添幾分恐怖。
軍法官白了行刑的劊子手一眼,隻能繼續喊道:“再斬!”
如此,再來一刀,那人的人頭方才真正屍首分離。
處斬完這一批,将屍首略作收斂,軍法官又高聲命令道:
“将下一批犯紀人員帶上!”
二十名被反綁雙手的步徙被押上台來,又一次充滿了刑場。或許是為之前砍頭的皿腥場景所懾,有幾人卻是踉跄着雙腿,有幾人更是哭喊着求饒。
“今日上午,營中西門值守的十五名哨兵,私放五名步徙出營,嚴重違反軍紀,緻有軍情洩露之虞,罪不可恕。念在乃是初犯,當行抽五殺一之法,以正軍紀。”
“主君,恕罪!饒過我等性命,必不敢再犯。”二十名已被縛綁雙手的步徙聞言跪倒在地,一個勁的向主座上的于正哀求。
“主君容禀,這幾人乃是因同伍好友在大會上,剛得了您親自頒發的軍功章,相約出營喝酒慶祝一番,卻是并未走遠也并未洩露軍情。”同袍之人大聲為他們求情說道。
“是啊,求主君放過他們吧。”底下軍伍中不少人亦發出贊同的聲音,心中為這幾人不值。
特别是那站哨的的十五人,因放好友出營放松了片刻,就要被斬首,實在有些過于嚴苛了。
然而,今日的于正卻顯得毫無情面可講,一改往日好好先生形象,言道:“其情可憫,其罪不恕。”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道,不可不察,豈容爾等如此兒戲。”
于正對着全卒步徙訓斥道,又走向其中一個步徙,拍了拍他的肩頭言道:
“東山,你是我在漕邑招的第一個兵。我曾與大家相約,我管你們飽腹,甚至尤有俸薪讓爾等養家。你們則答應為我效死,以性命報答,是也不是?”
于正低頭問道,他的一位熟人也在此二十人之列,便是當日漕河上招兵的首錄之人,那位帶着小女兒來投軍的東山大哥。
伍長東山聞言淚流滿面,顫巍巍言道:“小人有負大人之恩,自願上前抽簽。
若此番抽到殺令,亦是小人罪有應得,隻是心中還有一請。還請主君大發善心,将小女收入府内為仆,給口吃食讓她活下去就成。”
“善。”于正答應了下來。
于是東山便再不多言,率先來到了軍法官面前,從剛做好的簽筒内開始抽簽。因為步徙多不識字,所以隻以“圈”、“叉”為符号,“圈”為生,但要受二十軍棍,“叉”則為死。
東山小心将手中抽到之簽轉過來,手則有些微微顫抖。
“叉!”